部门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信息资源的业务机构,是学校重要的文化建设基地。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制度,全面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制订和组织实施本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含电子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四)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全校部门档案员的业务培训与年度考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按照“八防”要求管理库房,确保实体档案安全。负责档案系统安全等保及数据备份,确保电子数据安全。
(六)负责档案数字化及登记备份工作,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七)编制和完善各类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八)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参加档案业务交流活动。
(十)负责校史馆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参观接待工作。
(十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校领导及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