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序号归档内容保管期限
    一、综合(分类号SB11)
    1上级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办法、通知等等文件30年
    2关于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制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3全校固定资产年度统计表、固定资产帐(归入财会类)永久
    4仪器、设备移交清册及设备仪器报废调拨报告和批复30年
    5有关仪器、设备综合性统计材料30年
    6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告及经费分配方案30年
    7仪器、设备评估或产权变动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
    8校办企业有关材料永久
    9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30年
    10重要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材料永久
    11获得市级及其以上部门表彰的决定、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材料永久
    二、采购项目(分类号SB12)
    12国内外捐赠我校资产有关材料(函、清单、报告及批复)永久
    13仪器、设备及耗材类申购报告、论证报告及上级批复,采购招标文件、招标记录、合同,设备说明书、其他随机文件材料(与设备共存)等材料永久
    14服务类采购全套材料永久
    15教材、图书类采购全套材料永久
    16仪器、设备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与设备共存)30年
    17仪器、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与设备共存)30年
    18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与设备共存)30年
    19上述文件材料的电子版同纸质
    注:有﹡表示密级为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