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卫处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分类号XZ14)

    序号归档内容保管期限
    一、综合
    1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文件材料(本校需要执行的)及本校汇报材料30年
    2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与批复、规章制度、重要会议记录﹡30年
    3全校保卫工作会议记录﹡;政保、户籍管理工作材料30年
    4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侦察、调查、处分结论材料及上级批复(保卫处存)永久
    5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平反、复查处理结论及上级批复永久
    6本校发生重大事件、照片档案、调查材料、处理报告、统计报表永久
    7与学校有关的重要法律案件立案、结案材料永久
    8与校外有关机构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书永久
    9上级关于人武、人防、民兵、国防教育、双拥工作的文件及本校有关工作材料30年
    10在校学生征兵规定、办法有关材料30年
    二、消防工作
    11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本校需要执行的)10年
    12全校防火工作记录、对重大隐患解决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措施;学校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30年
    13本校安全防火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定等材料30年
    14重要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材料永久
    15获得市级及其以上部门表彰的决定、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材料永久
    16上述文件材料的电子版同纸质
    注:有﹡表示密级为秘密。监察内容归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