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是持续记录学校办学档案信息、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精神和《温州医学院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8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请各部门、单位抓紧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重视归档工作,保证兼职档案员整理文件材料的工作时间。
二、兼职档案员要严格按照《温州医学院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规则》、《温州医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流程》及《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含电子版)整理完毕移交档案室。
三、档案室将于4月初到各部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温州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