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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浙档培[2008]2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省直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档案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培养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档案专业人才,建设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提高档案工作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档案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证为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及业务考核的条件之一。为此,浙江省档案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拟于3、4月份分期举办2008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档案继续教育以学习新标准新规范为主题,着重提高档案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内容有:解读最新颁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档案鉴定理论与技术、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解读与扫描前处理要求、国内外最新档案工作动态及不同类型文件整理方法探讨。 二、培训对象 1)经过档案专业“六门”基础课程培训,持有岗位证书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初、中、高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持有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文秘工作岗位上,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办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3天左右。具体办班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690元(含资料费、教务费等)。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考核与登记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在岗位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酌情发给相应证书。培训登记将作为年度考核、达标认定、个人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六、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浙江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表式附后),加盖公章后寄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5日。本中心联系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邮政编码:310007;联系电话:0571—85116104、85216770、85117886—617;传真:0571—85118979;电子邮箱:zjdapx@126.com;联系人:陈晓霞、向维维、陈霞。 请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省直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档案部门协助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 附件: 浙江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浙江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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